引言: 民法第18條所稱之人格權係指「一般人格權」,即關於人之存在價值及尊嚴的權利,一般人格權經過具體化後,會形成各種特別人格權,例如:姓名、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自由等。修正前民法第195條第1項原條文採列舉主義,惟人格權為抽象法律概念,不宜限制過嚴,否則受害者將無法獲得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爰擴張其範圍,及於信用、隱私、貞操等之侵害,並增訂「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等文字,俾免掛漏並杜浮濫。 民法第18條第2 項所定:人格權受侵害時,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所謂損害賠償乃指財產上損害賠償;慰撫金則指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法律有特別規定,主要在民法第19條、第192條至第1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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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車訊網

空氣濾芯(圖/車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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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俊傑指出,中都42、64期重劃區改造與建造中都濕地公園、十全路打通、三民區滯洪池的設立、高市區鐵路地下化等,都是這12年爭取許多地方建設;近日高度關切鐵路地下化後相關陸橋與地下道拆除後南北交通貫通問題,他主張新高雄火車站成立後,要將原本前後站多個商圈透過完整規劃串連一起,重現當地繁華。另議員拚選戰期間身旁總跟著一個超級吸睛的美女,這個人其實就是曾的嬌妻塗孟瑤,她除擁有自己的事業外,還常陪著丈夫跑行程拜票、一起服務選民,儼然是個超強吸票機;塗為了面面俱到,犧牲自己的睡眠時間,但她不喊累,要成為丈夫最強大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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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的力量,往往可以激勵人往更高處爬,但是有些人過不了這到坎,反而走極端,用了不該用的方式,硬要得到這份感情,聰明反被聰明誤。北部地區一家貿易公司上班的小伙子,喜歡上公司的一名小姑娘,鼓起勇氣表白,又沒得到理睬,逼不得已情況下,竟然偷偷複製女子家的鑰匙,闖入屋內在浴室偷裝「第三隻眼」,偷拍她更衣、洗澡、如廁,再將影片帶回住處欣賞「自慰」,過了一個月,屋子的女主人才發現浴室上演「亮點」,驚覺被偷拍,報警查出竟是公司男同事的傑作,一狀告他妨害秘密和竊盜等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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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濟院舉辦重陽敬老活動已邁入第8年,從本來的萬華區,逐漸擴展到大同,中正區,如今參與的長者已達到500人之多。除了每年重陽敬老的大型活動,仁濟院平時也藉由志工定期到府關懷,年節送暖、安排小型聚會、舉辦活化課程等,建立社會連結、幫助獨居長者認識朋友,鼓勵他們走出戶外、讓長者們藉由活動串聯起來,不只歡樂,更加健康,林明成董事長也呼籲,長輩們多出來活動身體,與朋友聚會,參加活動,才是維持健康、保持活力的不二法門。林董事長表示目前仁濟院的關懷老人活動雖然大都集中在北部或五都,但未來會慢慢的擴大到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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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小男童月初因為傷勢嚴重送往醫院急救,院方發現男童身上有多處傷痕,才會報警。生母和繼父坦承,孩子若不乖、吵鬧,就會管教,但否認有施暴情形。對教訓內容避重就輕,並否認使用工具。但檢、警發現男童傷勢嚴重,懷疑有使用工具毆打,且生母、繼父對於男童傷勢無法交待。警方15日依對未成年家暴重傷害罪嫌函送,檢、警朝家暴傷害罪嫌偵辦。原本男童傳出不治,是因為男童傷勢相當嚴重,父親及生母一度打算拔管放棄治療,但後來生母反悔,因此男童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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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迎接小生命的到來,總是讓人特別感動!有一名姜姓老爸在國慶日時喜獲麟兒,開心將寶貝兒子的萌照PO上網,跟大家分享喜悅之於,更想請網友們集思廣益幫兒子取一個好名字,雖然已經拜託網友別太有創意,但多數網友取名還是沒一個正經的「姜江豪」、「姜秉仁」、「姜王椰」,其中還有超多網友瘋喊「姜母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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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再加上前句的「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在其他法律也都是解釋成財產上的不法利益(例如刑法第320條第2項的竊佔罪,或保險法、銀行法等等)。按照這樣的解釋,牛肉麵店家將監視器畫面PO上網路,應該不算是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所以應該還不用負擔刑事責任。不過,即便如此,店家若任意將消費糾紛PO上網,還是有因挨告而吃上民事官司的可能,因此律師建議在po網前仍需多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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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二段上的一間熱炒店,今天清晨近4時許傳出槍響,附近店家突然聽到槍聲大作,查看發現多人打群架,且有人中彈受傷,嚇得立即打電話報警,警方到場時,眾人已一哄而散,僅剩2名中彈傷者及熱炒員工。今天下午1時許,一名17歲的陳姓少年帶著手槍,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投案,目前正在偵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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